当心:别中了“灵意解经”的毒!
- 查经方法
- 2020-12-19
- 13832
引言
“弟兄,能和我讲讲这节经文的灵意吗?总觉得它一定还有别的意思,可就是读不出来!”——时常有弟兄姊妹这样发问。而事实上,那些经文要么清楚的叙事,要么是明确教训,并不存在什么灵意。
即或个别经文看似难解,但只要稍微用心地去读一读它的上下文,就可以找到一些线索,从而读懂其中的大致含义,并收获真理。
可是现今有好多弟兄姊妹,他们在读经时,对经文字面上浅显直白的教训并没有多大兴趣,却是一门心思要去挖掘所谓的“灵意”,结果是灵意没挖出来,原本对经文应有的理解力却丧失了。
一、寻找,却没寻见!
主耶稣曾应许:“凡祈求的,就得着;寻找的,就寻见;叩门的,就给他开门。”(太7:8)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渴慕真理的弟兄姊妹,在读经时会感到困难重重、举步维艰呢?
是圣经太难理解了吗?并不是。
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,既不是因为你的悟性不好,也不是因为你的文化水平低,更不是因为那些经文晦涩难懂,而是因为你在读经时的“思维模式”出了问题。
我们都知道,在生活中,孩子处理问题的方式往往和父母很像,父母的耳濡目染会在无形中塑造孩子的思维方式。
同样,在翻开圣经时,你的着眼点在哪儿?你要从圣经中寻找什么?你对什么内容感兴趣?你如何分析经文含义?怎样从中发现真理?怎样面对圣经难题?……这一切,其实都是你在日复一日的听道中,从传道人那儿学来的。
所以,如果你经常听其讲道的那些传道人,他们的解经方法有问题,那么十之八九,你自己也会犯同样的错误。
下面,我们就针对这种现象,对当下盛行的解经法,作些探讨。
二、“字句”并非“字面意思”
说到解经,被人们误解最多的一处经文,是哥林多后书3章6节“字句是叫人死,精意(“精意”或作“圣灵”)是叫人活。”这句话。(林后3:6)
有人说:“你看,这里不是说了嘛,圣经的字句不能救人,只有‘精意或灵意’才能使人得生命,所以读经时,必须要知道它的精意或灵意才行。”
但事实上,这节经文所表达的,一点儿都没那个意思。
继续读它的下一节经文,你会发现,这里的“字句”,指的并非经文的“字面意思”,而是指“刻在石头上”的十诫律法。(林后3:7)
因为“律法本是叫人知罪,”(罗3:20)而“罪的工价乃是死。”(罗6:23)所以保罗才说,那“刻在石头上”的字句乃是“叫人死”。因为律法本身并不能救人,它的功用只是叫人知罪。
三、“精意”也非“灵意”
再来说说“精意”。
细心的读者会发现,中文圣经在“精意”这个词的后边有个括号,里面写着:“‘精意’或作‘圣灵’”。为什么会这样?根据圣经原文,“精意”这个词的原义就是“圣灵”。其希腊文是“pneuma”,在新约圣经中共出现344次,超过300次被翻译为“灵”或“圣灵”。
中文圣经之所以将它译成了“精意”,是译者为了让它和“字句”二字相对应,结果却是弄巧成拙,误导多人。
因此,这节经文应当译为:“字句是叫人死,圣灵是叫人活。”而其所表达的意思是:那刻在石头上的“字句”——即十诫——只能定人死罪,并不能救人。使人得生命的乃是圣灵,如经上所记:“从灵生的,就是灵。”(约3:6)“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,就当靠圣灵行事。”(加5:25)
你看,其实解经并不难,只要我们肯于用心去读它的上下文,基本上就会找到线索。
四、移花接木,天马行空!
综上所述,“字句是叫人死”的意思,并不是说经文的字面意思不重要。相反,任何经文的字面意思都十分重要。
虽然中国有句俗语叫作“听话听音”,但你至少得先听懂“话”,然后才能去悟它的“音”。
任何信息的表述和传递,都必须依托于人所公认的语言文字的基本逻辑和字义。如果把语言文字的基本逻辑和字义抛开,进而去天马行空的联想,那么对于同一段经文,一百个人读,就会有一百种解释,结果就是混乱。
这也正是今日讲台上的乱象之一。
五、不愿意,又怎么能懂?
为了说明经文的字面意思十分重要,我们不妨举个例子。先来看约翰壹书5章3节,这里说:“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,这就是爱祂了,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。”(约壹5:3)
经文的意思是否简单明了?还需要复杂的解释吗?
人若真爱上帝,就必遵守祂的诫命——那是上帝亲手所写,又赐给众人的行为准则。并且,对于一个有圣灵同在的人,遵守诫命并非难事——这就是此节经文所揭示的真理。
真理,无论人喜欢与否,它都是真理。神的教导,人无权质疑,更不能更改。
但现今有好多基督徒,甚至是一些有名望的牧师,他们一边口口声声说爱上帝,一边又肆意践踏祂的律法,却不以为然。
耶稣接着说:“凡栽种的物,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,必要拔出来。任凭他们吧!他们是瞎眼领路的,若是瞎子领瞎子,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。”(太15:13-14)
事实也正是如此。
有些人声称:现在是新约时代,十诫律法已经过时,不需要遵守了。
扪心自问,这难道不是在瞪眼说瞎话吗?
约翰壹书2章4节说:“人若说‘我认识祂’,却不遵守祂的诫命,便是说谎话的,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。”这经我们没有读过吗?
启示录14章12节说:“圣徒的忍耐就在此,他们是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。”(启14:12)
这里说得很清楚,圣徒需要遵守诫命。
论到新约,“主又说:‘那些日子以后,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: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,写在他们心上;我要作他们的上帝,他们要作我的子民。’”(来8:10)
当上帝说:“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,写在他们心上”时,祂的意思是要你遵守律法,还是说,你应当对律法视而不见?如果律法不需要遵守,那么,今天的基督徒是否可以拜偶像、杀人、不孝敬父母?如果诫命不需要遵守,那么,奸淫、作假见证还算不算罪?我想,但凡一个有理智的人,就不会给出否定律法的答案。
还有人声称:我就没见过一个人,能完全遵守上帝的诫命!
然而,圣经明确的说“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。”到底是圣经在说谎,还是人在耍赖?试问,上帝赐下圣灵的大能,是要帮助我们治死肉体,还是要庇护我们继续犯罪?
因为肉体软弱,人若靠着自己,固然不能遵守诫命,但若将自己的意志全然降服于基督,则遵守诫命将不再是件难事。
论到重生,使徒保罗说:“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。”(加2:20)想一想,如果基督在你里面活着,而你仍然继续犯罪、不肯离弃,那么,要么你对基督的降服是假的,要么就意味着是基督在犯罪!
圣经说:“凡从上帝生的,就不犯罪,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里,他也不能犯罪,因为他是由上帝生的。从此就显出谁是上帝的儿女,谁是魔鬼的儿女。凡不行义的就不属上帝……”(约壹3:9-10)
有人说:我就没见过一个人,能完全遵守上帝诫命的人。所以,我也不相信人能完全遵守诫命。其实,这只是一个爱罪之人为自己不肯遵守上帝的诫命,而寻找的借口罢了。
传道书12章13节说:“这些事都已听见了,总意就是敬畏上帝,谨守祂的诫命,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(或作“这是众人的本分”)”。
基督行事为人,不应凭眼见,而要凭着信心。因为经上说了,所以我们信。
还记得洪水时代的挪亚吗?那时,“人在地上罪恶很大,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。”(创6:5)若按照此逻辑,在那样的环境中,挪亚必然也是一个犯罪作恶的人。然而圣经却说:“挪亚是个义人,在当时的世代是个完全人。挪亚与上帝同行。”(创6:9)
挪亚为什么是个义人,因为他与上帝同行。
雅各书4章7节说:“故此,你们要顺服上帝。务要抵挡魔鬼,魔鬼就必离开你们逃跑了。”
但如果一个人的心里还爱着罪,那么他便不愿直面圣经严肃的教训,所以只能通过曲解经文来逃避自己在上帝面前当尽的本分。
古往今来,之所以谬道丛生、教派林立,并不是人的理解力出了问题,而是因为人不愿顺从上帝,所以只好发明错谬,以便迎合自己那颗堕落的、爱世界、爱罪、与上帝为敌的心。
对于这样的人,主耶稣早有判断:“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,心却远离我,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,所以拜我也是枉然。”(太15:8-9)然而,“人若立志遵着祂的旨意行,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上帝,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。”(约7:17)
一个人越是拒绝顺从,他对真理的领悟力就会越差。当其执意违抗到底时,上帝“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,叫他们信从虚谎,使一切不信真理、倒喜爱不义的人,都被定罪。”(帖后2:10-12)
除非人“甘心顺从”,否则,无论面对多么清楚明白的经文,人都会“故意不懂”,转而去听信虚谎,自欺欺人。所以,我们务要在主面前自卑,认罪悔改,以便寻求圣灵的恩助,从而度一种得胜的圣洁生活。
六、已经够清楚了!
再举个例子。约翰壹书2章15节说:“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。人若爱世界,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。”(约壹2:15)这是真理,仍然不需要解释。
有人说:“我不确定什么才是‘世界和世界上的事’,怎么办?”没关系,只要按照最基本的解经原则——去看它的上下文——就可以轻松地找到答案。
“凡世界上的事,就像肉体的情欲,眼目的情欲,并今生的骄傲……”(约壹2:16)答案在此,一目了然。做为佐证,雅各书4章4节说:“你们这些淫乱的人哪,岂不知与世俗为友就是与上帝为敌吗?所以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,就是与上帝为敌了。”
注意,这里说,凡“想要”与世界为友的,“就是”与“上帝为敌”了,这话非常严肃,令人畏惧。但它是毋庸置疑的真理。对此,你不能通过发明别的解释来安抚人们那颗爱世界、爱罪的心。
之所以举这两个例子,是要说明,圣经中的大部分经文,都是人人皆可读懂的。藉着真诚的祷告,在圣灵的光照下,不会有任何使人得救的真理会是隐晦不明、无法读懂的。
【此文稍长,稍事休息,再继续读……】
七、“灵意解经”不可取!
今日的讲台,急需回归纯朴的释经式证道,以便于帮助教友提高理解圣经的能力。不然,当撒但用“以经解经”的方式将谬道摆在人前时,信徒就会成为待宰的羔羊。
现今,“灵意解经”在教会中十分盛行。
人们为了得到经文的“灵意”,不惜将经文字面上的直白真理丢在一边,转而去挖空心思对经文展开天马行空的联想,然后再寻找一些似是而非的经文佐证,加上一些旁征博引,最终编织出一套新奇动人、又很接地气儿的理论。
让人十分痛心的是,这些传道人明显已经偏离圣经,信徒却还听得津津有味,甚至称赞这人讲得好,有口才,有学问。
举个例子。耶稣曾说:“你们要防备假先知,他们……外面披着羊皮,里面却是残暴的狼。凭着他们的果子,就可以认出他们来。……凡好树都结好果子,惟独坏树结坏果子。”(太7:15-18)
于是就有人根据这节经文得出结论说:“在圣经中,树——代表人,果子——代表行为。因此,创世记1-3章中的“树”,指的并不是真实的树,而是人;树上可吃的果子,是指义人的行为,不可吃的果子,是指恶人的行为。”
弟兄姊妹,这样的解释对吗?
如果这种说法成立,也就是说,创世记中的树,并非真实的树,从灵意上讲,它是指“人”。那么,我的问题是,它的上下文该如何解释?
要知道,在创世记中,上帝不单创造树,祂还造了“青草、菜蔬、果核、昆虫、野兽、飞鸟,牲畜,以及男人和女人。”请问,这些事物的“灵意”解释又是什么?
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:如果创世记中的“树”指的是人,那么上帝用尘土所造的亚当是指什么?他还是人吗?按他们的逻辑,树是指人,所以亚当指的一定不是人。可能是天使,外星人,也可能是牛魔王!——这就是联想解经的后果,细思极恐。
这个例子说明,我们不能一看到有人“以经解经”,就认为他说得对,他们根本不是以经解经,而是肆意联想,肢解圣经。
遗憾的是,对于这种打着“以经解经”的旗号谬解圣言的行为,竟然还有好多传道人为之叫好,极力追捧,甚至依葫芦画瓢——试图对其它经文,也进行同样的联想发挥,以期得到神奇的“灵意”。
八、是“云彩”还是“真理”?
也许您并不知道,将创世记中的“树”说成是“人”,正是异端“新天地教派”的谬论之一。事实上,他们还有无数类似的教导。
比如,他们根据犹大书1:12节,“他们作牧人,只知喂养自己,无所惧怕,是没有雨的云彩”这节经文,说“云彩”是指真理。因此,当圣经说基督要“驾云降临”时(可13:26),并不是指基督会真的驾云再来,而是说基督会“带着真理”来到地上。——他们之所以会这样解释,是为要将其教派创始人李万熙说成是“带着真理而来的上帝使者”。
那么,基督“驾云降临”真是指基督将“带着真理”而来吗?当然不是。我们不妨看一下使徒行传1章9-11节中,有关耶稣升天的记录。
当时,门徒们“正看的时候,祂就被取上升,有一朵云彩把祂接去,便看不见祂了。……忽然有两个人身穿白衣,站在旁边,说:‘加利利人哪,你们为什么站着望天呢?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,你们见祂怎样往天上去,他还要怎样来。’”
天使在这里说得很清楚:“你们见祂怎样往天上去,还要怎样来。”也就是说,基督驾云而去,还要驾云而来。可是,如果按新天地教派的说法,“云朵”是指“真理”,那么基督升天时,将祂接走的那朵云彩,也应当是“真理”?问题是,真理怎么可能能被门徒肉眼所看见?是不是很荒唐。
九、这是谁的错?
多年来,我所接触到的,那些被“新天地”教派之理论所迷惑的人,即或再回到教会,其对讲台上的证道也是毫无兴趣。他们会说:“这些传道人太不属灵了!讲的全是照字面意思,根本就不懂‘灵意’。字句叫人死,灵意叫人活!”
这时,如果你试图和他辩解,指出新天地教派所讲的“灵意”不对,他们会说:“你说人家不对,人家引用的全是圣经,而且是以经解经。再看看你们这些人,开篇一节经文,之后全是人的话,叫人怎么听?”
结果是,你用人的话来劝,他说你不属灵;你用圣经的话来劝,他说你只知“字面”不懂“灵意”。——言外之意,只有新天地的教师们才属灵,因为他们的一切道理,全部是引用圣经,他们讲的每节经文,全是灵意。
结果是,你说什么都没有用,因此会有一种空前的无力感。
新天地教派的之所以能持续不断的吸引基督徒加入其中,就是因为他们打着“以经解经”的幌子,却将“灵意解经法”运用到了极致!——以致于彻底的颠覆了教友头脑中原有的圣经观,进而垄断了解经权。他们通过这种方法让信徒相信,只有他们明白经文的灵意,只有他们拥有真理,只有他们会解释圣经!
这正是撒但的方法。其目的就是要垄断圣经的解释权,让平信徒失去解经的能力,从而可以打着“以经解经”的旗号,给人洗脑,让人自以为发现了伟大的亮光,实则是步入歧途。
对此,我们能说什么呢?这难道不是我们的传道人,在讲台上为撒但铺平的道路必然结果吗?
仔细想想,我们自己的传道人,不也是经常这样解经吗?我们既没有和教友分享正确的解经原则,也没有将正确的解经方法教导他们。每次证道,我们只是一段、甚至是一节经文开篇,然后全是联想发挥。表面上看,真的是既贴近生活、又接地气儿,还满满的灵意——却惟独把经文的原义丢在了一边。
久而久之,教友就会认为,读经必须懂灵意,自己不属灵,所以读不懂圣经。这时,异端一旦打着“以经解经”的幌子出现,信徒就会瞬间沦陷,甚至有些传道人,也未能幸免。
十、“寓意解经”的祸端
历代以来,总有人受撒但的迷惑,将圣经简明的真理,扭曲谬解成一套玄虚的理论。有些人并非出于故意,但另有一些人则是有意为之——他们就像基督时代的祭司和拉比一样,试图垄断解释圣经的权力,以达到控制百姓的目的。
在耶稣时代时,虽然百姓可以自由读经,但这些人却宣称,只有他们能将圣经中的奥秘解释清楚。所以当基督将圣经中的真理,以人人皆可听懂的简明方式阐释出来时,便大大地激怒了这群人,因为祂动摇了这些人赖以生存的根基。
同样,在基督教历史上最为黑暗的中世纪,罗马天主教之所以能够肆意篡改上帝的圣日、公然敬拜偶像、杀害成千上万的基督徒、生活得奢华极欲,却而又自证有理,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,他们垄断了解释圣经的权力。
那么,天主教又是如何做到垄断“释经权”的呢?
当时,天主教的神父们发明了一套“寓意解经法”(也称为“四重释经法”)。这种方法认为:任何经文都有四重含义,第一层是“字面意义”,第二层是“托寓意义”,第三层是“伦理意义”,第四层是“奥秘意义”——其中最重要的,就是第四层的“奥秘意义”。
天主教声称,由于经文所要传达的并非字面意思,所以一般人也就无法看出其中的奥秘。因此,只有神父能够解释圣经,只有教会有权解释圣经。
就这样,撒但便藉着罗马教会,成功地剥夺了平信徒的解经权,并将真理、福音、恩典、应许、盼望、教训和赦免,统统垄断在教会当局的手中。自此,信徒便成了被任意愚弄、随意支配的宗教奴隶——人类历史也就进入了至为黑暗的时代。
当时,天主教曾杀死了超过五千万的基督徒,只因为他们捍卫解经权,他们自行解释圣经,并按其中所阐明的确切真理去敬拜上帝,不肯向教皇权屈膝。
今日,这种“寓意解经法”正在各正统教派中死灰复燃。
这也正是今日我们虽然人手一本圣经,但许许多多的信徒却并不明白真理的原因所在。因为他们的思维已经被某些传道人多年来在讲台上的讲道“带翻了车”,当他们翻开圣经时,满脑子寻找的尽是灵意和奥秘。
然而,“圣经作者一贯的榜样表明,人当以浅白的、字面的意义来理解《圣经》。除非经文要讲述的是一种清晰而明显的比喻……剥掉字面含义之‘表皮’的方法,在圣经中是不存在的。”(——《SDA神学手册》,原文第65页)
十一、平信徒为何“怕读经”?
现今,有好多教友中了“灵意解经”的毒,以致于他们在读经之后,会很苦恼的说:“为什么传道人能知道经文的灵意,可我自己读的时候,却什么也读不出来呢?”
事实上,那些经文根本就没有灵意,其直白的意思,甚至连小孩子都能明白,可我们信主十几年的教友,却是一脸愁容的说:“弟兄,能给我讲讲这节经文的灵意吗?”
这正是某些传道人日复一日、年复一年的运用“联想解经”、误用“以经解经”的必然结果。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:首先,它让教友失去了读经的勇气和兴趣,其次,它为异端邪教俘获教友预备了条件。
传道人在讲台上的错误榜样是十分可怕的。如果他们在讲台上,不肯细致入微的围绕经文本身,带领教友从平实的圣言中学得教训。反倒这里挑一句,那里拣一节,然后联想组合。以此方法预备讲章的确是省时省力,会众们听得倒也不亦乐乎。但结果呢?
教友听了这样的道之后,便以为,任何经文都是“万花筒”,一个人解释一个样,根本就没有什么标准和章法,只要你脑子灵活,语言表达没问题,怎么讲都有理……最终,解经的标准和原则被摧毁,保护教友的篱笆便被撤去,异端邪教掠夺教友的门户,自此大敞四开!
【此文稍长,稍事休息,再继续读……】
十二、解经者的“缰绳”
作为圣经的学生,当你试图确定某节经文的具体含义时,一定要先仔细阅读它的上下文,这是解经的第一要素,即“上文下理”。此乃是解经者的“缰绳”,既能避免人“信马由缰”,也能杜绝人“天马行空”。
真正的“以经解经”,并不是简单的在圣经中寻找“关键词”。当你要通过“以经解经”的方式来弄明白某个词或某节经文的正确解释时——至少要经过以下五个步骤:
1、从创世记到启示录,将整本圣经中所有与之相关的内容全部找出来;
2、逐条查看这些经文所在章节的上下文,藉此来分析经文的具体含义;
3、将查考过的成百上千条经文进行分类,意思不明的经文单独归入一类;
4、将需要解析的经文分别与这些经文分类中进行对比,以便寻得线索;
5、在确定这节经文的具体意思后,将之放回上下文,以检验其合理性。
举个例子。约伯记15章13节说“使你的灵反对上帝”,如果我们不确定这里的“灵”是什么意思,想用“以经解经”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析,那么:
第一步,检索整本圣经,找到与“灵” 的相关经文,结果找到了520处。
第二步,找到这些520处经文的所在章节,再根据上下文,逐个确认“灵”这个字的具体含义。
第三步,根据上下文的分析,我们发现,这520个“灵”字,其含义大致可以分为6类,分别是指:1-气息;2-思想;3-圣灵;4-邪灵;5-生命;6-意思不确定。(这里只是举例,并未详查。)
第四步,将约伯记15章13节中的“灵”字,与前5个分类进行对比,结果发现第二类——灵是指“思想”——是最合适的解释。
第五步,将约伯记15章13节中的“灵”换作“思想”,然后重读约伯记第15章的一整章,以检验将“灵”解释为“思想”,在上下文中是否合理。
最终,通过上述“以经解经”的五个步骤,我们确认,约伯记15章13节中的“灵” 既不是指气息,也不是指圣灵或邪灵,更不是指生命,而是指“思想”。
藉着这个例子,我们发现,真正的“以经解经”是件相当辛苦的工作。它绝不是你用手机软件搜索几个关键词就可以找到答案那么简单。它需要你对所有相关经文进行逐章逐节的查考,这样虽然会耗费大量时间,但得出的结论却是十分可靠。
十三、“上文下理”解经法
事实上,单从解经方法上看,诸如新天地教派之类的异端,和现今好多基督教会中盛行的解经法并无区别,二者都十分乐于“灵意解经”。
当一个人不顾某节经文在其原有篇章段落(即上下文)中的意思是什么,却对经文进行随意的摘引发挥,这无异于撕毁《圣经》的见证。
那么,我们要如何保护自己的教友不被异端所俘获呢?答案是:把“字义解经”和“上文下理解经”的方法教给你的会众!
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之所以能推翻罗马天主教的统治,与他大力提倡“字义解经”和真正的“以经解经”不无关系。改正教解释圣经的一项基本原则便是:无论哪段经文,必须首先明确其字面意思,同时必须保证其字面意思与上下文一致。
对于一节经文,人所提出的任何解释,必须先通过这一原则的检验。也就是说,在你确定某节经文的意思之前,先要问两个问题:第一,它的字面意思是什么?第二,这个意思是否与其上下文保持一致?
我们大部分人都经历过自己所说的话,被人“断章取义“的滋味。那么你想,当我们将上帝的话“肢解”时,祂的心会如何?
举个极端一点儿的例子,诗篇14:1节说:“愚昧人心里说:‘没有神’。”如果有人不看上下文,直接提取“没有神”这句,然后说:你看,连圣经都教导我们说,“没有神!”
这虽然是个笑话,但现实中,圣经被人如此肢解扭曲的事,每天都在基督教的讲台上发生着。
十四、多数经文,并无“灵意”!
在圣经中,有很多经文,只具有字面意义,这时,你只要照字面去理解就行,不要因为专注于寻找“灵意”,而忽略了经文字面上最朴素的表达。
例如,马太福音9章1节说:“耶稣上了船,渡过海,来到自己的城里。”(太9:1)这节经文没有任何“灵意”,它只叙述一件事实,就是耶稣在加大拉(即“格拉森”)医治了一个被鬼附的人,而后合城的人因为猪群投海所造成的损失,而央求基督离开那里。于是耶稣便上了船,渡过海,来到了自己的城——迦百农。
大家说,这是多么浅显易懂的经文啊,连小学生都能读懂。可本人却曾亲耳听到有传道人在讲台上这样讲:
“耶稣上了船,渡过海——是指祂离开天国,来到人间,又升到天上。”对于这样的解释,您是否匪夷所思?为什么会这样,他们这样解释的信用证据是什么?
十五、有“灵意”却并不神秘!
有些经文,只看一眼,就知道它无法按字面去理解,例如在约翰福音6章54节,耶稣说:“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。”
在创世记9:4节,上帝曾明令禁止人吃血,更何况,当时耶稣还活着,门徒们不可能吃祂的肉、喝祂的血。
显然这句话不可能按字面去理解,这时我们才需要去考虑它的“灵意”。
而解开这节经文的钥匙,恰恰就在创世记9:4节:“惟独肉带着血,那就是它的生命,你们不可吃。”(创9:4)这节文告诉我们,肉带着血,就是它的“生命”。
当时的犹太人非常清楚,血里有生命。正因此,当耶稣说:“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”时,人们才会立即意识到,血和肉是指祂的“生命”。
因此,人们就知道,这话是指“信的人有永生。”(约6:47)正如彼得所说:“主啊,你有永生之道,我们还归从谁呢?”(约6:68)
十六、既有“字义”又有“灵意”
还有一种情况,就是某些经文既具有字面意义,同时也具有灵意。
例如启示录1:11节:“你所看见的当写在书上,达与以弗所、士每拿、别迦摩、推雅推喇、撒狄、非拉铁非、老底嘉、那七个教会。”(启1:11)
虽然这里的“七个教会”的灵意,是预表新约教会所要经历的七个历史阶段。但你不能因为它具有“灵意”,就否认它的字面意思。
事实上,在此,上帝的确是让使徒约翰写了七封信,并派邮差从拔摩岛出发,将这七封信送到当时位于小亚细亚的七个真实存在的教会中。并且,在当时,那七个教会的状态,也和启示录2-3章致七个教会之书信中所描述的完全相符。
只有这样,当位于小亚细亚的老底嘉教会的信徒们收到约翰的信,并读到:“我知道你的行为,你也不冷也不热……所以你要发热心,也要悔改。”的话时,才会说:“阿们,这话说得对,我们教会现今的景况就是这样,我们需要悔改。”
不但如此,倘若一段经文既有“字义”又有“灵意”,那么对“字义”的正确理解,会大大的帮助我们理解它的灵意。
甚至说,如果你丢掉它的字义,那么它的灵意就不存在了。正如我们前面所举的例子,如果你不知道“血里有生命”的字义,那么你就无法正确的理解“喝人子的血”到底有什么灵意。
我们要如何才能正确的理解某一段经文的“字义”呢?前面已经说过,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它的上下文。如果某一节经文的字义,你读不懂,那就向前读几段,再向后读几段,这时,你就知道它大概是在说一件什么事儿了。
这就好比,礼拜证道已经开始20分钟了,你才进来,这时你乍一听,怎么也听不懂,那怎么办?转身离开吗?当然不是,你要坐下来再耐心听一会,看他后边讲什么,也许你就明白了。如果你还是不明白刚一进来时听到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,怎么办?证道结束后,你要向别人要录音,然后从头开始听,就会明白。
所以,我们解经,必须先弄明白它的字面意思,再去思考,它是否有灵意。现在有好多人,一翻开圣经,满脑子是所谓的灵意,似乎经文只有灵意,字面意思不值一提,这是不对的。
十七、预言中的“灵意”
除了以上的三点,我们还要特别提到预言中的“灵意”。对于预言,圣经本身往往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释规则,所以在这种情况下,你就不能再去作别的解释。
例如,在但以理书7:3节,先知但以理在异象中看到“有四个大兽从海中上来”。(但7:3)那么这里的“兽”预表什么呢?
有人可能会根据耶利米书10:8节:“他们尽都是畜类,是愚昧的。”或但以理书4:16节:“使他的心改变,不如人心;给他一个兽心。”从而将“四个大兽”解释为“愚昧无知的人”,这就大错特错了。
因为在但以理7:17节,天使明确地告诉他:“这四个大兽就是四王将要在世上兴起。”(但7:17)第23节又说:“第四兽,就是世上必有的第四国。”(但7:23)因此,圣经预言中的“兽”是指一个政权,或是手握政权的君王。
同样,圣经预言中的“海”(“众水”),指的是人口稠密之地。因为在启示录17:15节,天使告诉约翰:“众水,就是多民、多人、多国、多方。”(启17:15)
这就是圣经自身所给出的、解释预言的规则。在预言中,“兽”代表政权,而“海”代表人口密集之地。因此,当预言说“有四个大兽从海中上来”时,它是指有四大帝国从人口稠密之地兴起。
【此文稍长,稍事休息,再继续读……】
十八、“卖衣服买刀”
虽然圣经中的某些经文,确实具有“灵意”,但盲目的、脱离上下文的制约,试图将原本并无灵意的经文“灵意化”,则会带来解经上的混乱,使真理蒙尘。
先来看路加福音22:35-37节,这是耶稣在逾越节的筵席上,与门徒们的一个对话:
“耶稣又对他们说:‘我差你们出去的时候,没有钱囊,没有口袋,没有鞋,你们缺少什么没有?’他们说:‘没有。’耶稣说:‘但如今有钱囊的可以带着,有口袋的也可以带着,没有刀的要卖衣服买刀。我告诉你们,经上写着说:‘他被列在罪犯之中。’这话必应验在我身上;因为那关系我的事必然成就。’”(路22:35-37)
主耶稣即将被卖,可门徒们对此却一无所知,这让耶稣十分焦急。于是,他不得不做一番细致的叮嘱。
他对门徒们说:从前我与你们同在时,你们一无所缺。“但如今有钱囊的,可以带着,有口袋的,也可以带着,没有刀的,要卖衣服买刀。”
就是说:我被捕以后,患难要来,你们要做一些必要的预备,包括准备钱嚢、口袋和刀。钱囊是装钱的,口袋是装食物或物件的,刀呢?也是必备之物。
虽然这三样是旅行者的必备,但在此之前,他们是不需要自己准备的。
因为在传道之初,耶稣曾吩咐他们说:“腰袋里不要带金银铜钱;行路不要带口袋;不要带两件褂子;也不要带鞋和拐杖;因为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。”(太10:9)
从前,这些东西有人奉献,但耶稣被钉后,患难要来,他们必须对此有所准备,可是当时的门徒们满脑子是让耶稣作王,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危机。所以,耶稣不得不亲自进行提醒。
因此,只要对上下文稍作分析,就不难看出,这里的钱囊、口袋和刀,并没有什么特别的“灵意”需要去刻意挖掘。
但有些人却执意要为这里“刀”作一个“灵意”上的解释。其实大可不必,且是多此一举。
首先,基督是将“钱嚢、口袋和刀”并列提说,如果你说“刀”具有属灵意义,那么你也必须赋予“钱嚢”和“口袋”以灵意,但很显然它们没有灵意。
更何况,耶稣说的是“卖衣服买刀”。如果非要强解灵意,那么,“衣服”在圣经中又代表什么?——上帝的义或人的品行,“刀”呢?代指血气(太26:52)。难道耶稣是在吩咐门徒,要放弃上帝的义,而去依靠人的血气吗?显然怎么也说不通!
那么,为什么耶稣叮嘱他们要“卖衣服买刀”呢?
根据马太福音10:9节,我们知道当时的门徒,每个人至少有“两件褂子”。所以耶稣才吩咐他们要卖一件褂子去买刀。刀在当时,除了防身,还有许多功用,是旅行者的必备,即或是在今天,也是如此。
对于如此浅显的问题,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试图强解圣经,非要给“刀”一个灵意的解释呢?这背后,其实正是某些传道人的解经方法和思维模式出了问题。
曾经的我,也是这样。因为听了一些滥用灵意解经之人的道,所以有段时间,一翻开圣经时,我的脑子里就是寻找经文的“灵意”。不但对圣经原本朴实而真切的教训视而不见,反倒像是长了一双“火眼金睛”,看哪儿都是灵意,似乎只有灵意才值得挖掘,若不找到灵意,这经就白读了。
这就如同,有些人因为读了太多“阴谋论”方面的书藉,所以看什么都是阴谋,走路时看到一个饮料瓶,就会想,那可能是坏人投的毒。
但是感谢主,后来当我花时间去读一些严谨的神学书藉时,思维方式才渐渐的转变过来。
十九、“一道闪电”
再举个例子,路加福音10:17节:
“那七十个人欢欢喜喜地回来,说:‘主啊!因你的名,就是鬼也服了我们。’耶稣对他们说:‘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,像闪电一样。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蝎子,又胜过仇敌一切的能力,断没有什么能害你们。”(10:17-19)
对于这段经文中的“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,像闪电一样”这节经文,曾有人解释说:“你看,撒但虽然是光明的天使,但却像闪电一样,瞬间从光明中坠落。所以,就算你拥有亮光,但如果不谨慎自守,随时会像撒但一样,从光明中坠落。”
不可否认,这个教训本身,是非常中肯、非常宝贵的。但其对第18节经文的解释,却是错得离谱。
若仔细读上下文,我们不难发现,主耶稣在这里所要表达乃是:“你们不要惧怕撒但,他在天上就是我的手下败将,那时,他连一秒钟都站立不住,像闪电一样,瞬间被砍倒。并且,我要把那样的权柄和能力赐给你们,使你们可以胜过仇敌。”
可见,“像闪电一样坠落”的意思,并不是指“从光明中堕落”,而是指在天上的争战中,撒但和基督的能力相比,极其悬殊。他在基督面前根本站立不住。
作为佐证,以赛亚书14:12节说:“明亮之星,早晨之子啊,你何竟从天坠落?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?”这节经文告诉我们,虽然撒但是“攻败列国”的,但他在上帝面前却是一秒也站立不住。因此,“从天坠落”是指“被砍倒在地上”。
也许有人会说:“虽然这位传道人对第18节的经文解释不那么准确,但你要看他的教训,看好的一面!”
是的,我们不否认教训本身非常好,但你不能因为教训好,就说他对经文的解释也正确。
要知道,如果传道人总是这样不顾上下文的制约,而去单独的将某句经文,从段落中“截取”出来,然后违背经文的原意,将之“嫁接”到自己的讲章中,这会误导教友,以为这样解经是对的。
二十、“太初有道”
几年前,有位传道人在本会的卫星电视台上讲解约翰福音1:1节:“太初有道,道与上帝同在,道就是上帝。”
他说:“弟兄姊妹,当你读到‘道’这个字时,你会想到什么?道路、道理、道德,对吗?这里的‘道’是指耶稣。我们只有认识主耶稣,才能知道什么是‘道路、道理、道德’。”接着,便是结合信仰,对道路、道理、道德进行的一番讲解。
好多弟兄姊妹对这个视频大加赞赏,但本人看后却十分难过!
希望频道是卫星电台,观众遍布华人世界。但凡观众中有人只要稍微懂一点神学知识,或是读过一些圣经注释,就会对这样的联想嗤笑不已。他们会说:“作为一个十分尊重圣经的教派牧者,怎么可以这样背离圣经原义,去随意发挥呢?”
诚然,若不认识耶稣,我们便不知道何谓真正的“道路、道理、道德”。但约翰福音1:1节中的“道”这个字本身,却与“道路、道理、道德”毫无关系。
有没有想过,约翰为什么要用“道”这个奇怪的字来见证耶稣?那是因为在当时,“道”是一个尽人皆知的哲学术语,其希腊文是“罗格斯(Logos)”。
早在公元前540年,古希腊哲学家——赫拉克利特创造了Logos这个词,代指“掌控天地万物、使之有序运行的神秘规律”。
正因此,约翰才借用这个哲学术语,来向众人见证耶稣。约翰说:
“诸位,你们知道,天地万物都有赖于罗格斯(Logos)而运转。你们口中的罗格斯(Logos),其实就是基督,祂是万有的掌管者。太初就有基督,基督与上帝同在,基督就是上帝。‘万物是藉着祂造的;凡被造的,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。’”(约1:3)
所以,无论是根据上下文,还是根据圣经的原文字义,这节经文中的“道”都和“道路、道理、道德”无关。
你不能争辩说:“既然‘道’是指耶稣,而耶稣就是‘道路、道理、道德’的源头,所以他的解释并没有错啊!”你这是联想,不是解经。
想一想,如果中文圣经把“道”(Logos)字按希腊文,音译成“罗格斯”,那么你又要如何联想?
作为传道人,我们必须忠于圣经,只有忠于圣经,才是忠于上帝。
倘若每个传道人都仿效这位牧者,既不看上文下理,也不查经文原义,仅凭联想和发挥,用圣经软件找几节关键词相同的经文,随意堆砌一番,再套用一些人们喜闻乐见的道理,就成了讲章。那么真理何在,圣灵能不担忧,外人岂不嗤笑?
二十一、“盐、地窨子,和床”
虽然一节经文的属灵教训是多方面的,但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,都必须符合上文下理。
例如,主耶稣说“你们是世上的盐。”(太5:13)又说“没有人点灯放在地窨子里。”(路11:33)还有,“没有人点灯用器皿盖上,或放在床底下。”(路8:16)
若根据上下文,这三节经文的意思,是非常容易理解的。可是有些人,似乎厌倦了圣经中朴实的教训,总是绞尽脑汁的要强解圣经。
他们说:“‘盐’能使人口渴,所以,基督徒要使人渴慕真理;‘盐’还能融冰化雪,因此,基督徒要能化解仇恨。”
这两种讲法,听起来似乎有理,但从严谨的解经角度讲,却属于联想发挥。用老百姓的话讲,就是“胡扯”。在此,耶稣要表达的只是“盐若失了味,怎么能叫他再咸呢?”
还有,他们说:“‘地窨子’就是地牢,代表‘犯罪作恶’之处,基督徒要发光,不能为黑暗所胜。”这个解释更离谱,耶稣在此只是用低处“地窨子”(类似于地窖)作对比,告诉我们要把光放在高处,照亮他人。
最后,他们说:“‘床’是安舒的地方,基督不能贪图安逸,要为主发光。”这还是联想,耶稣说“没有人点灯用器皿盖上或放床底下”的意思是,光不能隐藏。
弟兄姊妹,因为你知道我这是在举反面例子,所以你一看就知道那些解释不对。但是,如果这是传道人在教会的讲台上公开证道,你还有这个分辨力吗?好多人可能会觉得这个传道人很属灵,对真理挖掘得很深很透,他们的道很“阿们”,这正是今日讲台的危机。
22、是保罗起了一个“坏头”吗?
强调灵意解经的人,往往会拿保罗在加拉太书4:24-26节的经文作为依据,他们说,不是我在强解圣经,就连大使徒保罗,也是这样的。保罗不是说:“这都是比方: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。一约是出于西乃山,生子为奴,乃是夏甲。”吗?(加4:24-26)
如果你认真读经,就不难发现,保罗在讲这句话之前,已经开宗明义的告诉我们,这只是一个“比方”,就是打个比方的意思。
保罗只是用撒拉和夏甲,来比作新约和旧约。藉以说明两约的区别。
问题是,那两个妇人的儿子怎么能代表两约呢?上帝应许亚伯拉罕,要从他妻子撒拉得一个儿子,但夫妻俩谁都不相信这事会发生。撒拉知道自己早就过了生养儿女的岁数。
因此她建议丈夫娶自己的使女夏甲,从她得个孩子。似乎这是帮助上帝实现这个“不可能的应许”的唯一办法。最终,亚伯拉罕屈从了这个顾全面子的建议,从夏甲得了一个儿子。
这不是很准确地反映了旧约的原则吗?订立旧约时,人们承诺说“我们都必遵行”,他们试图靠自己的力量来遵行上帝的一切话,结果只能是失败。同样,亚伯拉罕试图按照人的努力和计划、凭着血气做成生子之事。这个计划的失败,正像旧约应许的失败一样,都是因为没有倚靠上帝神圣的能力。
上帝从未承认以实玛利是“应许的后裔”,因为那是人的作为。
而以撒的出生则是神迹,其实是上帝从撒拉不怀孕的腹中创造出了一个新的生命。身体自然法则的不可能屈服于上帝超自然的、创造性的大能。以撒的出生很好地代表了新约的原则,新约的关系乃是基于重生,是一种新生的经验,这种经验在凡相信的人里面,生出上帝儿子的生命来。
因此,保罗根本就不是灵意解经,而是拿一个旧约的真实事例,来打个比方。
如果这是灵意解经,保罗就会说:“来吧,我告诉你,其实,撒拉并不是撒拉,其实是新约;夏甲,你也不把她看作夏甲,那是旧约。”
呜呼!要是这样,那就全乱套了,人们会接着问:尊敬的保罗先生,请告诉我们,亚伯拉罕又是指什么?还有亚当、夏娃、玛土撒拉、大卫、约瑟、亚哈、乃缦、喇合、尼布甲尼撒……他们又有什么灵意?
因此,你不能把保罗打的一个比方,说成是灵意解经,它们根本不是一回事。
二十三、误用“灵意解经”的危险!
我相信,即或讲到这里,有好多人,仍然对“灵意解经”心存幻想,认为不该一杆子打死。那么,接下来,我再为大家举一个著名的例子。下面是路加福音10章25-37节“好撒玛利亚人”比喻的灵意化解释:
“有一个人”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——亚当,“耶路撒冷”——是天上平安的城,是亚当堕落的地方,“耶利哥”——月亮,象征亚当不可免的死亡,“强盗(众数)”——魔鬼与他的差役,“剥去他衣裳”——夺去他的永生,把他“打”个半死——游说他犯罪,打个“半死”——亚当肉身虽然活着,但灵性却死了,因此是“半死”,“祭司与利未人”——旧约的祭司制度与职事,“撒玛利亚人”——基督耶稣,“包裹他的伤处”——管制罪恶的力量,“油”——盼望所带来的安慰,“酒”——勤奋工作的灵,“牲口”——基督的道成肉身,“店”——教会,“第二天”——耶稣复活后,“二钱银子”——今生与来生的应许,“店主”——保罗。
这就是历代以来,被无数天主教徒和新教徒顶礼膜拜的神学泰斗——奥古斯丁的杰作。所以,亲爱的弟兄姊妹,通过这个,我们便可知道,联想解经、灵意解经的历史是何等的悠久,它的影响是何等的大!
其实这也不足为奇,因为撒但从来不曾打盹睡觉,今日,因为世界已经临近末时,又因圣经中满载着使人能够得救的真理。所以撒但便更加疯狂的想要消灭圣经。但是,上帝却一直以祂圣手,保护着真理的宝库。
当撒但不能毁灭圣经时,他就要另寻他途——发明了各种错误的解经方法,以此来混乱圣徒们专注真理的视线。
如前所述,灵意解经非常主观,它为解经者开了一条“无限宽”的路,任由人们运用自己的幻想与猜测,去解经。从而导致人们忽略对经文字句的基本含义的研究。更何况,灵意解经本身,并没有一套严谨、可供遵循的规则与标准,一切都是根据解释者的主观臆测,结果就是“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”,让上帝的真理从此蒙上了厚厚的混乱之尘。
就像前面列举的那些例子一样,虽然它表面上具有令人着迷、无法抗拒的吸引力。但本质上,其带来的就是混乱。最终,解经成了聪明人的头脑风暴。如此一来, 经文的真义不但没有读出来, 许多人的观念与思想却因此掺了进去。
更可怕的是,它让原本任何人都可以读,只要用心寻求、渴慕真理的人都可以读懂的圣经,变成了只有那些了不起的神父、主教、牧师、长老、传道人、博士、硕士、圣经学者才能读、才能讲解的专利产品。
所以,“灵意解经”不应作为一个正确的解经原则去应用。
现今,有无数牧长和传道人主张、并热衷于“灵意解经”。我们不能说他们不忠心,他们也很热心的查经。但正是因为这种热心,才更令人担忧。因为他们使用了错误的方法,追求着错误目标,越是热心,就会偏得更远。
结 语
今日,世界上的各种征兆已经向我们清楚的显明,主来的日子空前迫近。撒但正疯狂的要将上帝的儿女带入灭亡的深渊。因此,我们务要空前警醒,并殷勤查经,尽早将上帝的真理储备在心里,并竭力的在生活的每个细节上加以实践。
使徒保罗早已发出预言:“因为时候要到,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,耳朵发痒,就随从自己的情欲,增添好些师傅,并且掩耳不听真道,偏向荒渺的言语。”(提后4:3-4)
然而,上帝忠心的仆人们却不应被这种末日乱象所引诱,反倒要“凡事谨慎,忍受苦难,作传道的工夫,尽你的职分。”(提后4:5)
惟愿上帝的圣台上,能不断地涌流清澈甘美纯全的道来。惟愿我们每个人都能“甘心领受这道,天天考查圣经,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。”(徒17:11)
上帝赐福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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