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 不问前程,凭信而行
- 细嚼神话·创世纪
- 2022-11-06
- 3472
细嚼神话·创纪记
第12章 不问前程,凭信而行
“耶和华对亚伯拉罕说:‘你要离开本地、本族、父家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。我必叫你成为大国。我必赐福给你,叫你的名为大;你也要叫别人得福。为你祝福的,我必赐福与他;那咒诅你的,我必咒诅他。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。亚伯拉罕就照着耶和华的吩咐去了;罗得也和他同去。亚伯拉罕出哈兰的时候年七十五岁。”(创12:1-8)
洪水之后,方舟停于亚拉腊山顶。(创8:4)但我们发现,当上帝呼召亚伯拉罕(后改名为亚伯拉罕)去往应许之地时,他和他的父家却住在了迦勒底的吾珥。
迦勒底就是巴别的所在,离巴别塔的建造地不远。这也许正是上帝呼召亚伯拉罕离开本地、本族、父家的真本原因。因为在那里,信奉上帝的人已经与那些试图传扬自己之名的人成了邻居。
事实上,事情远比成为邻居要严重得多。圣经说“亚伯拉罕和拿鹤的父亲他拉,住在大河那边事奉别神。”(书24:2)也就是说,那时,亚伯拉罕的父亲他拉,已经开始拜起偶像来。
如果您认真研究圣经,还会发现另一件值得我们深思的事。那就是,在创世记第10章中,我们读到了挪亚的三个儿子及其后裔的族谱:2-5节记录的是雅弗的后裔,6-20节记录的是含的后裔,22-31节记录的是闪的后裔。但在这个族谱中,上帝似乎故意忽略了对亚伯拉罕的记录。
然后,在第11章中,上帝先记述了那些背离上帝之人的代表性作为,即建造巴别塔。而后,上帝话锋一转,开始详细的阐述亚伯拉罕的族谱。这是为什么,上帝是否在刻意的将恶人的代表,与敬拜上帝之人的代表分别重点提说,以作对比?
在亚伯拉罕的族谱中,细心的读者会发现,它并非只记录了谁生谁,其中还包含一些重要事件的线索。例如在11:31-32节我们读到:
“他拉带着他儿子亚伯拉罕和他孙子哈兰的儿子罗得,并他儿妇亚伯拉罕的妻子撒莱,出了迦勒底的吾珥,要往迦南地去;他们走到哈兰,就住在那里。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岁,就死在哈兰。”
这是一个重要的线索。结合创12:8节:“亚伯拉罕出哈兰的时候年七十五岁。”我们发现,上帝呼召亚伯拉罕出离迦勒底的吾珥时,他并非75岁。
你可能会觉得,记录亚伯拉罕出离哈兰时“年75岁”有何意义呢?请看创5:32节,这里说挪亚500岁时,生了闪、含、雅弗。再看创9:29节,这里说挪亚共活了950岁。这说明,挪亚在生了闪、含、雅弗之后,又活了450年。
接下来,我们再看创11:10-26节。通过这个重要的族谱,我们可以进行计算,最后得出的结论乃是,从闪的出生到亚伯拉罕离开哈兰,一共是465年。也就是说,亚伯拉罕离开哈兰时,义人挪亚刚离世15年。当时闪还活着,时年465岁,因为根据创11:10-11节可知,闪的寿命是600岁。
进一步研究,请读创11:31节:“他拉带着他儿子亚伯拉罕和他孙子哈兰的儿子罗得,并他儿妇亚伯拉罕的妻子撒莱,出了迦勒底的吾珥,要往迦南地去;他们走到哈兰,就住在那里。”
由此我们得知,亚伯拉罕离开吾珥时,他并非75岁,而是更早。到此,你想到了什么?极有可能:义人挪亚刚一去世,上帝便呼召亚伯拉罕离开了迦勒底的吾珥。为什么?因为挪亚死后,便不再有人秉持正义、斥责罪恶了。也许,亚伯拉的父亲他拉,就是在挪亚离世之后,才胆敢拜偶像的。
最初,亚伯拉罕遵着上帝的命令,带着父亲他拉、侄儿罗得、妻子撒莱离开吾珥。希伯来书11:8节说:“亚伯拉罕因着信,蒙召的时候就遵命出去,往将来要得为业的地方去;出去的时候,还不知往哪里去。”这表明,亚伯拉罕在离开吾珥时,并不知道上帝要带他到什么地方去。
圣经说,亚伯拉罕同父亲他拉、侄儿罗得一路顺从上帝的引导,来到哈兰,就住在那里。直到他拉死后,亚伯拉罕才继续前行。那么,你是否想过,为什么上帝允许亚伯拉罕住在哈兰,直到他拉死在那里(查地图可知,到达哈兰时,他们的行程已经近半)。我想,那是因为他拉心中怀恋偶像,不信上帝,因此对前途一片渺茫。所以,即便是随儿前行,却也心犹不甘,于是,上帝使他死在不信中途中。
圣经说,迦南是流奶与蜜之地。“那地有河,有泉,有源,从山谷中流出水来。那地有小麦,大麦,葡萄树,无花果树,石榴树,和蜜。”(申8:7,8)但它只属于对上帝拥有纯洁信心的人。任何心存偶像,怀疑不信者,都不得进入。迦南预表天国,人若要进入天国,亦是如此。
亲爱的朋友,圣经的任何记载,都是为要使我们得益处。正如保罗所说:“他们遭遇这些事,都要作为鉴戒;并且写在经上,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。”(林前10:11)
惟愿今日的你我,能怀擎信心之父亚伯拉罕的信心。虽然一众先祖都在,家园安舒美好,但我们人生惟一的幸福保障,乃是无条件的顺从耶和华上帝的指引。顺服上帝,不问前途,凭信而行,结局就必好得无比!
最后送大家一切经文,以作共勉:
“现在的苦楚,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,就不足介意了。”(罗8:18)
本文由【#领受这道网站】首发,转载须告知。
本文链接:http://lingshouzhedao.com/index.php/post/250.html
发表评论